关于高明万洋众创园15-22栋厂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2〕651号
关于高明万洋众创园15-22栋厂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现有佛山高明万洋众创城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对高明万洋众创园的15栋厂房、16栋厂房、17栋厂房、18栋厂房、19栋厂房、20栋厂房、21栋厂房、22栋厂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项目总平面方案及各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我局反馈。
一、申请单位:佛山高明万洋众创城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高明万洋众创园15栋厂房、16栋厂房、17栋厂房、18栋厂房、19栋厂房、20栋厂房、21栋厂房、22栋厂房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合水)小洞工业区鸿淘路以西、合创路以南
四、申报类型: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高明万洋众创园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23548.17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841955.82平方米,容积率面积846077.81平方米,基底面积131800.85平方米,容积率2.61,建筑密度40.74%,绿地率11.73%,配套停车位1758个。
该项目本次报建建筑单体8个:15栋厂房、16栋厂房、17栋厂房、18栋厂房、19栋厂房、20栋厂房、21栋厂房、22栋厂房。
合计总建筑面积 34331.52平方米,计容面积33792平方米,基底面积6758.72平方米。
经审核,高明万洋众创园15栋厂房、16栋厂房、17栋厂房、18栋厂房、19栋厂房、20栋厂房、21栋厂房、22栋厂房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等相关要求。
六、公示时间:自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9月29日(八个工作日)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355号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更合管理所)”,邮编:528500。
3.联系电线.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反馈意见应在公示期间内提交,如期限内没有提出意见则视为无异议。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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