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莲都区高溪区块城市排水防涝建设工程-北扩区箱涵新建工程建设项目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高溪区块、碧湖新城万洋众创城以北
项目名称:莲都区高溪区块城市排水防涝建设工程-北扩区箱涵新建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高溪区块、碧湖新城万洋众创城以北
规模:项目一期包括北扩区场地范围内的1#箱涵、2#箱涵工程,项目为高填方箱涵,箱涵本体占地3252㎡,建设用地约13966.5㎡;二期包括北扩区场地范围内的3#箱涵、4#箱涵工程,项目为高填方箱涵,箱涵本体占地3823㎡,建设用地约15859.8㎡。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治理恢复措施。
大气环境:1、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做好施工工地管理,做到绿色施工。
2、施工场地周边设置围挡,以减少起尘量。根据天气情况,定期对裸露的施工道路和施工场所洒水抑尘。
3、对施工工地内堆放的混凝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当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拦并加盖遮蔽。
4、开挖出来的土石方应及时处理,如遇干燥、大风等天气情况根据场地状况及时进行洒水保湿,减少扬尘的产生。
5、运输车辆应采取封闭式运输,装载时不应装载过满,以免运输过程中抖落。施工期加强管理,禁止尾气排放超标严重的大型车辆进出施工场地。
6、天气预报4级风以上天气应停止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例如土方工程。
7、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措施。
8、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确保其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加强对机械设备的养护,减少不必要的空转时间,以控制尾气排放。
地表水环境:项目施工人员在项目周边租赁当地村民的自住房用于办公和生活,不自行建设施工营地;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车辆冲洗和场地抑尘等,不外排。
固体废物:施工时产生的建筑垃圾定点堆放,及时运送至指定地点处理;浮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声环境:采取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即可蕞大限度的减少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浙江圣煜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只汽车零部件技改项目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万洋众创城15区26幢1号、2号
建设地点: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高溪区块、碧湖新城万洋众创城以北
规模:在保留原有项目的基础上准备进行扩大经营,购买得到万洋众创城15区26幢1号、2号闲置厂房的使用权并作为生产车间(简称“二厂区”),总建筑面积为6701.82㎡。拟新购置注塑机、干燥机、空压机、冷却塔等设备,且延用原项目的铣床、磨床、电火花机、穿孔机、钻床等设备进行生产(一厂区取消模具制造工序,二厂区生产的模具供两个厂区共同使用),新增年产3000万只汽车零部件的生产能力。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治理恢复措施。
大气环境:收集后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地表水环境: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
声环境:在满足生产要求的前提下,做好隔声减振降噪措施,加强工人的日常操作管理和设备日常维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19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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