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揭市自然资建公示[2025]30号
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申请事项进行批前公示:
1.将B36#、B37#生产车间2栋调整合并为1栋,各层平面图、立剖面图相应调整;2.B52#生产车间各层平面图局部调整、立剖面图相应调整;3.B58#生产车间各平面图局部调整。本次变更后项目建筑栋数14栋,本次变更共核增建筑面积978.86㎡,变更后项目总建筑面积为79064.38㎡。
该项目公示期为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2日。如对该项目规划建设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馈意见(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的反馈意见应由本人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的反馈意见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反馈意见应写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并提供公示事项与其有利害关系的证明。
联系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揭阳大道东临江北路北揭阳市自然资源局五楼建设规划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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