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分局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江苏优标创意科技有限公司)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产品加工园区分局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构)筑物首次登记
泰兴市新街镇纬八路南侧、经八路西侧
公告单位: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产品加工园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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