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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县工业园三区Ⅲ期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
万安县工业园三区Ⅲ期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监理服务于2023年04月06日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安分中心进行公开招标,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现将排序第一名的单位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排序人:浙江森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彭春华 注册证书注册号:44017565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类别: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申报的业绩:1、项目名称:万洋众创东区+西区;项目规模:364474.72㎡。2、项目名称:联合国地理信息会址配套工程监理项目;项目规模:41.43㎡。3、项目名称:仁和街道仁康区块安置房工程监理;项目规模:99374㎡。4、项目名称:温岭市横峰街道全域改造产业园二期二区块(HF03020101地块)项目监理;项目规模:119471㎡。5、项目名称:义乌公学(第一期);项目规模:135549.72㎡。
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当按赣建招【2017】13号文件要求,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给招标人。
异议受理联系人:刘智异议受理电话: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仍然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招标人异议回复函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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