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邯郸隆亿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000吨高端医药中间体项目审批决定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已经对该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通讯地址:邯郸市人民东路342号邯郸市行政审批局环保城管科(056002)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界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气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邯郸隆亿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000吨高端医药中间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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