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再次调整钦州市钦北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钦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项目建设
关于同意再次调整钦州市钦北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文字号:钦北发改投〔2024〕31号
关于同意再次调整钦州市钦北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4-12-10 16:00 来源: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再次调整钦州市钦北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内容、规模和总投资的请示》收悉,我局于2021年3月12日以钦北发改投〔2021〕14号批复《关于调整钦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一期)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立项的批复》,根据区人民政府对《关于再次调整钦州市钦北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内容、规模和总投资的请示》的批示精神,同意再次调整钦州市钦北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代码-48-01-024549)项目建议书,调整内容如下:
一、调整后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项目规划占地652.20亩,建设生产设施、污水厂和园区道路工程:
1.生产设施:占地472.13亩,总建筑面积163671平方米,其中标准厂房82006平方米、仓库72565平方米、综合楼9000平方米、门卫配电室100平方米等配套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安工程,以及水电、道路、绿化、照明、停车场等相关附属工程。
2.污水厂:占地面积20.9亩,建设5000m³/d园区污水处理厂一座、园区废水预处理系统三套和应急水池一座。建设内容包括:有机废水芬顿高级氧化系统一套、含重金属废水预处理系统一套、******重金属废水预处理系统各一套;“水解酸化+UCT+二沉池”二级生化系统一套;“混凝+陶瓷平板膜”深度处理系统一套;应急水池一座。
3.园区道路工程:占地159.17亩,新建道路总长3235.35米,道路宽度18至40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交通、绿化、照明等工程。
二、调整后项目总投资为67199.5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52643.8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755.81万元,基本预备费3990.98万元,建设期利息(含发行费、登记费)1727.27万元、流动资金81.61万元。”
三、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线。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市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收信地址: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钦州市行政信息中心A0108室),邮编:535099
主办:广西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广西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
地址:钦州市钦北区行政综合信息中心 邮编:535000 联系电线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本文由万洋厂房出租出售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